2016年9月8日上海市闵行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公告

发稿时间:2016-08-30 阅读次数:7713

2016年9月8日上海市闵行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公告

 

受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委托,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闵行区区级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销售区级储备粮2442.071吨,其中2015年南方产粳稻谷996.591; 2015年南方产粳米1445.480吨。销售粳稻谷和粳米的具体质量情况、存储库点和合同样本等信息请详见公告附件。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 名 时 间:2016830日—97日(双休日除外)

2)竞价交易时间:201698日下午1400

3)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买方客户为国内自愿报名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伍拾万元(含)以上,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

三、报名须知

客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具有粮食加工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单位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对账单、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竞价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和当地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定期报送统计报表证明》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2016年已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提供上述材料的企业在报名时,只需提供《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即可。

四、预交保证金

客户报名阶段可预交保证金,保证金汇款银行开户名称必须同报名客户的企业名称相一致,不一致的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购买数量,预交100/吨履约保证金和10/吨的交易保证金。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63511115,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 “闵行区区级储备粮竞价保证金”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上海银行营业部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600703002196513

(网银支付开户行:上海银行,联行号:325290000012)

五、地点: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十楼1003室。

六、交易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向买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七、其它:

1)《上海市闵行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168月)、《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质量清单》、《合同样本》等交易相关信息在“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网站”(www.shyouandme.com)上公布,可下载查看。

2)咨询电话:

交 易 部:(02163511110

    真:(02163511115

财 务 部: (021) 63733771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 件 (提示:1、如无法下载,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2、PDF文件可以在线查看)
2016年9月8日闵行区储备粮竞价销售汇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