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上海市金山区区级商品粮竞价销售交易通知

发稿时间:2020-03-17 阅读次数:2518

 

上海市金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金山区区级商品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竞价销售2019年金山产粳稻谷6757.985吨。销售粳稻谷的具体质量情况、存储库点和合同样本等信息请详见通知附件。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时间:2020317日—324日(双休日除外)

2)看样时间:2020318日—324日(9:00-16:00

3)竞价交易时间:2020325日下午1400

4)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买方为经审核的国内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伍拾万元(含)以上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

三、报名须知

有资格参加交易的买方单位须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粮食加工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单位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法定代表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办理注册报名手续。(已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提供上述材料的企业在报名时,只需提供《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即可。)

上海市金山区商品粮网上竞价交易参照《上海市金山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四、质量说明

报名参与交易的客户可在交易前与上海金山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1-67227959)安排到交易标的存储库点进行实地抽样,交易成交后即视为客户对成交标的粮食质量的认可(放弃实地抽样的亦视为对公示标的粮食质量的认可),在客户粮食提货过程中,不能再以任何粮食质量问题为理由提出异议,要求上海金山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降价或减少合同数量。

五、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购买数量,预交100/吨履约保证金和10/吨的交易保证金。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63511115,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 “竞价保证金”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银行账号: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630803003604399
开户行:上海银行闸北支行    (联行号:325290004013

六、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十楼1003室。

七、交易成交后,成交客户必须在2020330日前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地址:同报名地点)盖章签署《粮食买卖合同》和《成交确认单》;并于202047日前一次性将全额合同货款汇至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于2020430日前将货物提清

因成交合同需三方盖章,合同流转签署完毕需要一定时间,成交客户如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拿到成交合同的,请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递交书面申请,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会为客户及时办理。成交客户不能以未拿到成交合同为理由,要求延长付款期限。

    八、成交合同履约完毕后,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规定,按合同成交金额的3‰和2‰向买方和卖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九、其它:

1)《上海市金山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质量情况汇总表》和《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等交易相关材料请查看本通知附件。

2)咨询电话:

部:(02163511110

    真:(02163511115

部: (021) 63733771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 件 (提示:1、如无法下载,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2、PDF文件可以在线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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