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上海市市级储备粮食(饲用小麦)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发稿时间:2020-09-18 阅读次数:1181

 

上海市市级储备粮食(饲用小麦)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受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上海市市级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品种及数量

本次竞价销售2015年产饲用小麦1530.410吨、2016年产饲用小麦745.87吨,合计2276.284。具体饲用小麦的质量清单、看样单、合同样本和履约承诺书等信息详见公告附件。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月24日(双休日除外)

2)看样时间:详见公示质量清单

(3)竞价交易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14:00

(4)交易对象:1、参加竞价交易的买方客户为江浙沪地区自愿报名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饲料加工企业。2、江浙沪地区自愿报名的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生产企业。上述符合1、2二点报名条件的企业均不得同时含有食品加工资格,否则取消报名交易资格。

三、报名须知

客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上述三证合一的企业可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对账单、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竞价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上海市市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质量承诺书》和当地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定期报送统计报表证明》(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生产企业视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报名手续。

本次交易国产小麦为真菌毒素超标小麦(呕吐毒素大于1000ug/kg,小于等于5000ug/kg),质量以实地看样为准。成交客户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该批粮食严禁用作食品原料,仅限用作加工生产饲料或工业酒精、燃料乙醇;成交客户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所购买真菌毒素超标小麦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或作为医疗用途销售。

特别注意:上海粮食交易中心现已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开展地方储备粮网上交易活动,请报名会员单位详见《上海市地方储备粮网上交易操作步骤》。

四、质量说明

有资格参加交易的客户根据粮食质量清单标注的看样日期,至少提前一天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发送《看样单》,经审核无误后,客户凭上海粮食交易中心盖章的《看样单》在指定时间到交易标的存储库点进行实地看样,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且竞价交易成功的即视为对中标粮食质量的认可(放弃实地看样参与竞价的视为对公示粮食质量的认可),在粮食交接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中标粮食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

五、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购买数量,预交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35870340,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市级储备粮竞价保证金”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银行账号:

(1)上海银行: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630803003604399

开户行:上海银行闸北支行  (联行号:325290004013)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011259550000023823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六、报名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390号上粮大厦11楼。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已搬迁至以上新地址办公,请报名客户予以特别注意)

七、交割流程

交易成交后,成交客户必须在2020年9月29日前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地址:同报名地点)盖章签署《粮食买卖合同》、《成交确认单》和《履约承诺书》;并于2020年10月13日前一次性将全额合同货款汇至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提清。

买方成交后必须及时先行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管。买方将饲用小麦运回本企业,入库、生产加工成产品,并销售完毕后,应在各时间节点及时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提供盖章签字的车船运单、入库凭证、生产凭证和销售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传真件、复印件有效),经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退还冻结的保证金,否则按违约处理。

因成交合同需三方盖章,合同流转签署完毕需要一定时间,成交客户如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拿到成交合同的,请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递交书面申请,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会为客户及时办理。成交客户不能以未拿到成交合同为理由,要求延长付款期限。

八、交易手续费

成交合同履约完毕后,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根据《上海市市级储备粮食(饲用小麦)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9月)规定,分别按合同成交金额的3‰和2.5‰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九、特别提醒:市级储备粮实际存储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的粮食,否则按买方违约处理

十、其它

(1)上海市市级储备粮食(饲用小麦)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9月)、《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质量清单》、《粮食买卖合同》样本、《履约承诺书》等交易相关材料在“上海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shyouandme.com)公布,可下载查看。

(2)联系电话:

交 易 部:(021)63511110、35870340(传真)

财 务 部:(021)35870329

监督电话:(021)35870325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 件 (提示:1、如无法下载,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2、PDF文件可以在线查看)
饲用小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