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对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大清查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发稿时间:2019-02-12 阅读次数:709

 各省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精神,做好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集团公司联合制定《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政策性粮食库存在调节粮食市场供求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进一步摸清粮食库存实底,有利于准确研判国内粮食市场的供给形势,增强粮食安全的预见性;有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消化不合理粮食库存;有利于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确保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坚持从严清查,按照规定程序和检查标准,对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决不允许有“盲区”和“死角”。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普查抽查工作实行牵头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要敦促限期整改,严惩违规行为,坚决堵塞漏洞。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