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深入推进玉米、大豆收储制度改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稿时间:2019-02-15 阅读次数:870

  2019年是实现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区粮食流通工作意义重大。我局将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要求,坚决把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多措并举做好粮食收购。继续深入推进玉米、大豆收储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发挥中直企业市场引导作用和地方贸易、加工企业主力军作用。积极促进粮食产销协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产销合作相关实施意见,促进全区粮食流通高质量发展,集中精力办好第四届内蒙古粮洽会,密切跟踪各类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合作项目落地运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二)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提升市场保供能力,加大“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力度,扩大“放心粮油”供应网点覆盖范围,加强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企业管理。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重点做好秋粮收购统计分析,及时准确的分析秋粮收购工作中的真实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秋粮收购工作提供依据。认真做好粮食应急工作,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调查。
  (三)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按照粮油品种的种植分布、产量、加工能力和现有消费市场认知情况,结合自治区扶贫攻坚要求,完成示范旗县和示范企业评审。充分利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契机,整合现有粮食仓储设施,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等“五代”服务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企业增效。
  (四)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积极创建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大型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等优势,探索创建粮食物流示范园区,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良种培育、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设收储原粮基地,实现优质粮源基地化。并建设优质粮油销售平台,通过期货市场、“互联网十粮食”等新型经营模式,推动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五)着力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按照“粮安工程”省级管理平台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做到既要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又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六)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认真做好“迎考”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加强整改推进。进一步推进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尽早制定2018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实地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并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实地考核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七)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组织召开全区大清查动员视频会议,对全区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做好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抽查工作,同时做好汇总整改等相关工作。
  (八)认真做好安全储粮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加大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强“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隐患跟踪整改,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事故。
 
  (九)统筹推动自治区储备管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机构改革实际,积极配合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合理确定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加强各类储备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努力形成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统一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全面提高自治区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