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江苏省启动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6-12 阅读次数:232

 国粮粮〔2019〕133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苏省启动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9〕13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12日起在江苏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