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东新区粮食署委托,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上海市浦东新区区级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销售2015年南方产粳稻谷2.04万吨,粳稻谷的具体质量情况、存储库点和合同样本等信息详见公告附件。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7月20日(双休日除外)
(2)竞价交易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4:00
(3)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买方客户为国内自愿报名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
三、报名须知
客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上述三证合一的企业可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单位粮食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粮食加工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单位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对账单、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竞价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和当地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定期报送统计报表证明》原件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报名手续。
2017年已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提供上述材料的企业在报名时,只需提供《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即可。
四、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购买数量,预交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参加竞价的客户缴纳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当次竞价标的总量的30%(本次上限定为67万元/单位),超过部分将不录入系统内。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63511115,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 “竞价保证金”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010334030000011182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五、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十楼1003室。
六、交易成交后,成交客户必须在2017年7月26日前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地址:同报名地点)盖章签署《粮食买卖合同》和《成交确认单》;并于2017年8月2日前一次性将全额合同货款汇至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成交合同履约完毕后,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规定,分别按合同成交金额的3‰和1.5‰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八、其它:
(1)《上海市浦东新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等交易相关材料在“上海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shyouandme.com)上公布,可下载查看。
(2)咨询电话:
交 易 部:(021)63511110
传 真:(021)63511115
财 务 部: (021) 63733771
九、公告附件:
7月21日浦东新区区级储备粮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材料下载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