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发稿时间:2023-04-10 阅读次数:525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品种和数量

本次竞价采购2023年江苏、山东、河南、安徽产混合小麦8200吨,采购标的小麦的具体质量要求清单、交货库点、合同样本(包括交货期限)和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2月)等信息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时间:20234月7日—4月10日(双休日除外)

2)交易时间:20234月11日上午10:00

3)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买方客户为自愿报名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国内粮食加工、经营企业。

三、报名须知

报名客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具有粮食加工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单位粮食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竞价交易授权书》、《网上交易承诺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交易会员电子印章效果确认书》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报名手续。

已向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提供上述材料的企业在报名时,只需提供《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即可。

特别注意:

1、上海粮食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省储交易系统开展地方储备粮网上交易活动,请报名会员单位详见《上海市地方储备粮网上交易操作步骤》。

2、报名会员企业数量必须为3家及以上,如果少于3家,则取消本场交易会,上海粮食交易中心将另行组织交易。

3、本次成交合同验收采用扣量及扣价,具体条款:(1)、水分超过12.5%部分按0.1:0.13例扣量,若水分>13.5%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2)、杂质超过1.0%部分按0.1:0.13例扣量,若杂质>1.5%,买方收取5元/吨的过筛整理费,若杂质>1.7%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

4、本次成交合同结算实行“先货后款”。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到货数量为到货验收合格后结算单数量;待支付至总货款的90%以后暂停支付,剩余10%货款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5、卖方交付时需提供对应批次(车船)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含食品卫生安全指标)。卖方交付货物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竞卖数量,预交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2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报名和保证金付款截止时间为2023410日下午16点,凡汇款(保证金)请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1-35870340,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保证金”。

银行账号:

单位全称: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630803003604399

开户行:上海银行闸北支行(联行号:325290004013

五、报名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390号上粮大厦11楼。

六、交易程序和交割流程

1、本场交易按一个标的为一个交易节进行交易。

2交易成交后,成交客户必须在20234月14日前到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通海路255号)盖章签署《粮食买卖合同》和《成交确认单》,并于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合同全部交货数量,且通过合同要求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的验收。

七、交易手续费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为拓展和鼓励中储粮进平台交易,暂免收取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

八、其它:

1)《网上竞价交易报名表》、《上海市地方储备粮网上交易操作步骤》等交易相关材料请在上海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沪粮网”(www.shyouandme.com)的《入市指南》版块中自行下载查看。

2)联系电话:

  部:(0216351111035870340(传真)

  部:(02135870329

监督电话:(02135870320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

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 件 (提示:1、如无法下载,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2、PDF文件可以在线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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