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接买方上海市粮食储运有限公司通知,对原公示的《2023年3月15日网上竞价采购粳米清单及相关条款》第三点第4条检测流程及付款要求进行调整,同时对原公示合同内容一并进行调整,请有意参加本次上海市市级储备粮(粳米)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的客户重新下载查看新发布的《2023年3月15日网上竞价采购粳米清单及相关信息(调整后)》及《粮食竞价采购合同样本(杨浦粮库调整后)》、《粮食竞价采购合同样本(嘉定粮库调整后)》,并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
特此补充公告!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
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