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粮通社 发稿时间:2016-11-02 阅读次数:4092)
近日,国家粮食局公布《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新规。
根据新规规定,自9月14日起,农民、粮食经纪人(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企业收购仍需办证,有效期为三年。
此前,内蒙古农民无证收购玉米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指出原有管理制度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而此次新规发布将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