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粮油信息中心 发稿时间:2018-06-06 阅读次数:4528)
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全区夏粮收购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区实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社会稳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三个重点”,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把夏粮收购纳入总体部署;强化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定价、多元主体收购、生产者补贴、优质优价、优质优补、应急托市收购”小麦收储新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着力构建粮食收储新格局;尽快落实好粮食收购资金,坚决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打白条”问题。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准确研判形势,积极指导服务,把握收购进度,努力完成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任务,全力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2018年3月份新疆出台《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改革方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粮食工作方针,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要求,停止执行现行收购环节小麦直补政策,将“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府定价”政策性收购调整为“市场化收购+优质优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定价、多元主体收购、生产者补贴、优质优价、优质优补”的小麦收储新机制。
《改革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小麦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冬麦每亩增加补助30元,春麦每亩增加补助15元。二是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促进市场有序流通,确保“有人收粮”。三是建立小麦收购应急机制,防止出现“卖粮难”。建立小麦应急收购机制,制定下发《自治区小麦收储应急预案》。四是建立小麦市场化收购信贷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有钱收粮”。五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有人管粮”。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强化考核,压实各地政府(行署)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