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上海市崇明区区级储备粮(粳米)竞价销售交易补充公告

发稿时间:2023-03-01 阅读次数:1792

 

各会员单位:

接卖方通知,原公示《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粳米)》中的提货期限由30天变更为21天。请有意参加本次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的会员客户重新下载查看新发布的《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粳米)调整后》,并以调整后的粮食买卖合同样本为准!

    特此补充公告!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31

附 件 (提示:1、如无法下载,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2、PDF文件可以在线查看)
02#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粳米)调整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