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接卖方通知,原公示《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粳米)》中的提货期限由30天变更为21天。请有意参加本次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的会员客户重新下载查看新发布的《粮食买卖合同样本(粳米)调整后》,并以调整后的粮食买卖合同样本为准!
特此补充公告!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