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10月30日和11月1日公示的“上海市市级储备粮(粳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中补增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企业承担”,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上海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